女子开车送前夫就医出车祸法院判无责:考虑到社会价值导向


据商丘中院:陈某(女)与王某(男)原系夫妻,后双方离婚。某天,王某患病需要就医,王某的姑父白某前来陪同。

受王某的母亲的请求,陈某驾驶小型客车搭载王某及陪同人员白某前去医院就医。

在车辆行驶途中,因陈某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碰撞护栏后侧翻,造成白某受伤。白某与陈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陈某、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陈某在王某之母的请求下,开车带王某就医,属于无偿帮工行为,考虑该案的社会价值的导向,判决本案中白某的损失全部由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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