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雕刻繁简来评判明式与清式家具的高低

雕刻是将物品通过工具切雕成人们想要的图案和形状,在最早的时候一般是在金属、木材、石头上面进行雕刻。


在《广绝交论》中有这么一句话“雕刻百工,鑪捶万物。”雕刻拥有将一件物品上升到艺术品的能力,所以雕刻对于古典家具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说到雕刻也就不得不说下明清两朝的家具外貌的风格迥异。明式家具给人的感觉是简约的风格,即雕刻痕迹越少越好;而清式家具则走向了明式家具风格的另一个极端,满身繁雕,雕刻越多越好,所以明清两朝的传统家具大部分情况下可以通过雕纹的繁简来分辩。


但这也并不是说明式家具就不雕刻了,实际上在王世襄先生整理的《明式家具珍赏》和《明式家具研究》中也不乏有一些雕饰繁多的明式家具,这侧面说明了明式家具并不是完全不作雕刻。



明代家具之所以雕刻少,很多人也分析过了,这里就简略说下大众的观点:一是因为明朝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当时对于一些制品的图案形制有着严格的限制,如果犯下“僭越”的大罪可是足以掉脑袋的,这也就限制了当时的自由创作,使得很多人就在器型上做文章,所以明式家具以器型闻名著称,无甚繁杂雕纹的简约明式家具便由此闻名。



二是因为当时的生产力原因,上面也说了明代制度森严,有专门的匠籍。可这匠藉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当时社会的底层,而且一但入了匠藉就世代不得脱身。所以当时做家具的工匠也不会对大众的家具加以专研,所以明代流传下来的那些雕刻繁多,工艺复杂的家具一般是宫廷出品。直到明后期匠藉制度的衰败消亡使得大量工匠流入民间,刺激了工艺的发展。



所以现在稍微去分析一下明清家具雕饰的占比可以发现一个规律:明代前中期大部分家具比较素,没什么雕刻;明末清初越来越多的雕刻慢慢的附在了家具身上;到了清代中后期,特别是宫廷家具,巴不得连背面都雕刻上。


但这也是让人诟病的原因,因为很大一部人认为清代的家具已经失去了家具的型韵,完全是为了炫技而雕刻,盲目追求雕刻华丽,失去了古典家具的意境。不予置否的是,如果以大部分现代人对于古典家具的审美,这个观点也确实成立。但这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我们不能一言定之。




明清家具的雕刻手法大致分为五种,以前的文章也说过,即一是阴刻、线雕,二是浮雕,三是透雕,四是浮雕透雕结合,五是圆雕。雕刻工艺手法不尽相同,又有异曲同工之妙。


多重组合往往能营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红木家具也不能盲目堆彻雕刻工艺,这样往往会起到反效果。末了,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种规律图案排列,可能是“斗攒”,其指的是斗簇和攒接两种工艺,斗簇是用一眼的雕花片有序排列组成图案,虽说涉及雕刻,但又不似纯粹的在一块面板进行透雕处理,视觉差距还是蛮大的;攒接就是用短材通过榫卯拼接成有序的图案;当然攒接和斗簇就像浮雕和透雕也是可以结合的。



总的来说,还是那句话,雕刻对于红木家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雕刻的繁简完全看个人喜好,只是这几年有大量“十清不抵一明”,“清式俗流”的观点喧嚣与尘,显得过于片面了,只能说明式有明式的好,清式有清式的好,完全以雕刻占比的多少来判定家具的好坏实在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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