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唾骂侵犯“星星”的高管禽兽时,更应该关注家庭教育中的这些关键点
作为一个有正义感、三观正的国人,最近都被那个禽兽高管性侵养女的各种文章和报道给气到了。各大新闻平台和自媒体账号已经呈现了事件的来胧去脉,在这里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事件始末:
一位未满14岁的女孩李星星(也有文章中唤作小兰),因为从小成长中诸事不顺,妈妈听说找一对养父母可以转运,于是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鲍YM。
鲍YM自带成功人士光环:上市公司副总裁,硕士双学位,拥有中国&美国律师执照,海外高层次人才,全国十佳法律顾问。高学历,高职位,身高190CM左右,未婚,“爱孩子”(禽兽面具)。
很快,李星星的妈妈就把女儿交给了鲍YM,据说她相信孩子跟着这样“优秀”的人会带给女儿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三个月后,当李星星刚满14岁,鲍YM对李星星实施了性侵。在随后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鲍多次强奸养女李星星,并利用性羞耻感恐吓和控制孩子,不让孩子上学,阻止孩子与外界社交,微信里只能有他一人,并且对李星星进行洗脑:告诉星星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是她最亲的人;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是非常正常的,每一个孩子都是这样与自己的父母亲近的;你不能把这些事情说出去,说出去之后你就成了不干净的人,别人都会唾弃你。
李星星在最初感到疼痛、撕裂、恶心,后来报警不了了之,又被迫跟“养父”继续在一起生活。不过后来她被没收了手机,被关在家里,被强迫观看色情视频,痛苦的李星星多次自杀。
这样的环境,这样的遭遇,我们成年人连三天都不可能忍受的了,而这个可怜的孩子竟然在这种身体和精神被双重折磨的情况下过了三年多!强忍着心痛,我来简单的划两个重点:
1、“衣冠禽兽”比一般的禽兽更可怕。他们往往有着光鲜的外表或头衔来粉饰和包装自己,他们有着外人艳羡的人设,他们的知识储备更多,犯罪手法更高明,且知道避开对自己不利的因素。以上这些也注定了粘惹上他们的不幸的人将会更惨。
去年7月,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对9岁女孩进行猥亵的新闻就曾让我们大跌眼镜。由于此类事件的特殊性,可能还有更多的“穿着”华丽外衣的禽兽们未被爆出,毕竟他们财大气粗,他们总能“花钱消灾”或者息事宁人。

2、从网上截取的对话图片来看,鲍YM是把李星星当成是私有的附属品,当成只属于他而不能有任何除他以外的主观意识的情人来对待。他的控制欲极强,心理已经变态,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遭受过感情背叛或者小时候原生家庭带给了他创伤,导致了他如今变态的思维和行为(请注意我不是在为他找借口,我只是在分析,每一个三观正的人都会恨死这种人)。
一个女孩美好的人生就这样被禽兽给毁了,心痛至极。
很多人说不理解这个妈妈,她的做法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还有人说,这个妈妈应该已经很自责了,我劝你善良,我们不要再说她了。但文学作品最大的意义应该是通过现象看本质,警醒那些心大的家长,让那些还在责任线外徘徊的家长赶紧引以为戒。
1、这个世界上的坏人在找各种机会去祸害他人,而作为家长的你,心大到亲自将自己亲生的孩子送入虎口。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在当今社会能够安稳的过完一生是很不容易的,从在原生家庭中成长,到后面工作、结婚、生子、失业等等,一生中会遇到很多挫折,经历很多痛苦,甚至遭遇一些不寻常的经历。
压力太大,人生路上诸多不易,人很容易得身体疾病、情绪病(抑郁症、躁狂症等),甚至是精神疾病,或者成为变态以害他人为乐趣。最后这类人危害社会且极度危险,但他们很擅长伪装,平时能够正常生活,甚至给人一种特别好的印象,背地里却干着禽兽不如的勾当。
坏人越来越难对付了,他们受过高等教育,掌握专业知识,有着某方面的特长,甚至他还有资源和权利,有能力让自己逍遥于法律制裁之外。
我们看到很多活生生的例子,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在亲戚家居住的孩子都能得到不公平的待遇,你又凭什么去相信一个陌生人会对你的孩子好而无所图呢?仅仅是因为他喜欢孩子?动动脑筋就知道喜欢孩子的人应该自己去找个人生一个自己的孩子,或者因为不能生育而通过福利院等正规渠道领养一个很小的孩子,怎么可能要领养一个接近14岁的孩子,这么大了还能培养出感情来吗?
好,就算是对方的诚恳打动了你,让你把孩子交给了一个表面上看上去“很优秀”的人,几年以来你就不想孩子吗?你就允许自己同意别人不能探视的条款?在没看到孩子的情况下你就能肯定她过的好?真的很难想象。
2、送娃入虎口不是心大的问题,是缺乏责任感。
那种身体的被控制(非意愿行为)、精神的折磨、意志的摧毁,还有不断的遭受威胁和恐吓,再加上语言上的侮辱和利用人类对于自尊的需要,通过性羞耻去打压一个未成年女孩的心理防线,让他们因为恐惧和羞耻而隐瞒坏人的罪行,而坏人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变本加厉的伤害弱小。
有人会说,这还是人吗?答案:他们不是,他们不配;那他们就不知道对方也是人、也是生命吗?这里特别要强调:坏人并不把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当作是人去对待,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满足他们私欲的工具(边写边气到爆炸)。
被这样对待的孩子只可能活在痛苦和折磨之中,她们未成年还没有形成世界观,没有能力重建自信。她们原本可以跟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恋爱、工作,可是可怜的他们却只能在幼小的年龄遭受非人的折磨,而在此后相当长的人生里也不能摆脱那些阴影。那痛苦不堪的经历并不是我们想象的说忘记就能忘记的,相反会像生命的烙印一样长期扎根在内心深处,时时刻刻都能唤醒痛苦的记忆。孩子的一生不仅仅是被改写了,而是被长期折磨和被毁了!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那种痛苦,他们很长时间都活在怀疑自我和怀疑世界当中,甚至一生无法建立起自信、安全感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去过正常的生活。曾经小编也接待过一个幼年被性侵的女孩子(心理咨询),她很努力想要强大起来,但即使是她努力了多年,都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恶梦不断、重度抑郁。
为什么会有很多这样遭遇的孩子去自杀,他们患上了一些心理疾病:重度焦虑、重度抑郁、精神分裂、PTSD……他们想要好好生活却被各种道德绑架、承受来自自我和他人的批判、被迫扭曲的人格、亲人的不正确处理方式等统统迭加在一起折磨的喘不气来的时候,他们只好选择----解脱。可怜的当事人星星无数次尝试自杀,那该是遭遇了怎样的痛苦和绝望。

而在本案中,这一切本可以避免。
3、错爱比不爱更可怕。究竟什么是爱?我们都知道要爱孩子,但爱是有尺度的,爱多爱少都不行;爱是有方法的,错误的方式比不爱后果更严重。把孩子所谓的托付给一个陌生人,还相信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事后便放心的过自己的生活而很少见孩子,正是这错误的爱孩子的方式一步步的把亲生的骨肉给推向了深渊。
再苦再累也要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或者不得已让孩子跟随着经过了验证的特别信赖的人,但也得经常打电话和看望孩子),别轻易相信其他人会对自己的孩子好。孩子这种生物我们还不了解吗?调皮、不听话、顶嘴、坏毛病一大堆,我们自己亲生的都看不过眼,有时候都会忍不住对孩子“又打又骂”的,我们选择接纳、尊重和爱,那是身为父母的责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能真心疼爱他们吗?也许有,但比例一定很低,咱有那个好运能碰上吗?
性侵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曾有数据显示,1/4的女孩,1/6的男孩,在18岁之前曾遭受性虐待(2015)。美国一项数据显示,只有63%的性侵受害者会报案,而儿童性虐待的案件,只有12%。保护孩子,让孩子免受伤害已经刻不容缓。
1、不要相信除了家人以外的任何人,异性亲戚也要与孩子保持距离。前面已经讲过,坏人脸上有时候戴着好人的面具,我们无从分辨,所以我们只能自己提高警惕。
小编从小就很警惕,尽量不让孩子去到别人家里玩,除非是非常信赖的朋友(不光是女孩,男孩子也一样需要注意)。当孩子要和同学朋友一起玩时,尽量挑选一些公共的场所,如果一定要去同学家,就要问清楚家里有什么人,几点回来,尽量控制时间不要过长,并且保证随时能够电话联系
这不是过度紧张,女孩子到了五六岁以后,连自己的爸爸都要保持距离(亲生的父亲都要尽可能的避免在女儿五六岁以后给女儿洗澡或者共同洗澡,以及与女儿单独睡),其他的任何男性更要保持距离,并要尽可能的避免女儿在只有家长爸爸在家的时候去同学家玩。
坏人无孔不入,需要我们时刻警惕,要知道大多数儿童性侵都是熟人作案。
2、在重大事件上父母必须高度重视并且携手为孩子作决定。被叫一声父母,我们就要背负起身上的责任重担。文章中都有提到李星星的妈妈把孩子送去了养父身边。我一直在想,孩子的亲生父亲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为什么他在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没有发表意见?
身为父母在孩子所有的重大的事情上都应该互相商量,共同为孩子的人生走向和选择负责。哪怕是夫妻之间离婚了也应如此,离婚中断的是夫妻关系,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不可更改。对孩子的责任感不应该因为婚姻关系的终结,也不应该因为任何事情而中止。
3、重视“14”岁,为孩子普及性教育。鲍YM事件给我们全网的父母提出警戒:一定要在14岁左右给孩子普及性知识。14岁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它有着法律意义,过了14岁孩子做错重大事情就要负法律责任了。除了告诉他们14岁的意义以外,更要做性教育,让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性知识(当然这里指的14岁并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早熟的孩子可能会提早一点)。
另外,在孩子小时候就要告诉他们一些禁忌,比如隐私部位不可以被任何人触碰,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侵犯,如果有人触碰要即刻告诉爸爸妈妈等(后期小编会整理性教育相关的资料发布于公众号,敬请留意)。
4、正确对待“羞耻观”,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不要纵容坏人。性一直被惯以羞耻,总觉得这是见不得人的,难以启齿。就因为这样的观念给某些人犯罪提供了便利。甚至在父母、爷爷奶奶等亲人知道了孩子被侵犯的事情后也想的是保密,因为担心对孩子不好,或者甚至愚蠢到要去保护那个施暴的人(多见于亲人)。就因为这样,多少被性侵的孩子就这样被亲人给掩盖了过去。
但这种做法对吗?大错特错!如果作为最亲的人都不为孩子伸张正义、不为孩子所受的伤害讨公道,孩子会对人生产生怀疑;那种被遗弃、被抛弃的感觉会让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断时间里困惑、难受,并痛苦挣扎。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事情,一定要报警惩戒坏人,但我们在处理的时候要想办法保护孩子,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我们要建立正的三观:被性侵并不羞耻,真正应该感到耻辱的是那些施暴者,我们应该让他们受到惩罚。
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但那些都很遥远,而危险时刻存在,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稍微松懈就有可能被坏人抓到机会。只有作为父母的我们高度警惕、承担起我们该有的责任、给予孩子爱、做好家庭教育才能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PS:希望当事人得到救治,重获新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